离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小编介绍,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现将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现就《通知》中涉及的相关规定作如下说明: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渠道:已参加工伤保险,且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支付范围,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一次性抚恤金中,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由工伤保险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名义支付,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按现行渠道解决;未参加工伤保险或已参加工伤保险但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支付范围的,其一次性抚恤金由现行渠道解决。
二、按照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04〕334号)第三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因公牺牲和病故的确认,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