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慢性病补助
小编表示,农村慢性病补助主要涉及两种,一种是新农合慢性病补助,另外一种是居民医保慢性病补助,需要注意的是,这两种农村慢性病补助是有不同标准的,有的城市出台了居民医保慢性病补助相关政策,却没有新农合慢性病补助相关政策,因此,建议大家可以登陆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最新的医疗保险政策,或者拨打社保电话12333咨询当地的农村慢性病补助情况。
城市案例
太原农村慢性病补助政策
从太原市卫生局获悉,太原市纳入新农合补偿的慢性病病种由2013年的23种增加到36种,新增病种包括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等。针对农村慢性病患者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较重、新农合现有报销比例不高的现状,太原市卫生局从五个方面对新农合大额门诊慢性病补偿方案进行调整。
一、纳入新农合补偿的慢性病病种由2013年的23种增加到36种,新增病种包括风湿性心脏病及高血压3种并发症、糖尿病3种并发症、肺心病、血管支架植入术后、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强直性脊柱炎、支气管哮喘、膝关节骨性关节炎(严重肢体功能障碍)共计13种。
二、慢性病门诊费用补偿将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不低于50%,各病种封顶线在2013年基础上作适当上调,将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除外)、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三类重大慢性病纳入住院补偿范围,封顶线为50000元。
三、扩大费用补偿范围,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不受新农合诊疗项目和用药目录限制,与病情诊治相关的检查、检验、治疗和药品费用均可报销,但与病情诊治无关的费用一律不得纳入补偿范围。
四、将每年两次定期审批调整为随报随批。已纳入慢性病管理的患者只需进行年检,无需再行申报。对于行动不便的患者,县(市、区)合医中心将组织专家上门鉴定。
五、慢性病患者可自主选择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县域内慢性病就诊实行直补,即诊即报,定点医院按月向县(市、区)合医中心结算垫付资金。经审批须到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疗的患者,门诊费用由个人先行垫支,按季结报,特殊情况随时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