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有什么贷款?农村信用社作为针对三农的专业贷款机构,深受农民的青睐,但是,农业发展需要资金的地方有很多,那么,农村信用社有什么贷款?
农村信用社有什么贷款?
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开展的涉农贷款主要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保证贷款、农户抵押贷款、农户质押贷款、农户联保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助学贷款等。
小额信用贷款是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基于个人的资信,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个人发放的无需担保的贷款。贷款对象为合作银行服务区域范围内有常住户口及固定住所、事业有成、职业稳定、信用评级高的个人客户,一般用于满足客户流动性资金的需求。
农户保证贷款是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由有代偿能力的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由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贷款。贷款对象为合作银行服务区域范围内有常住户口及固定住所、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或有较为稳定的职业、银行信用评级较高的个人客户。
农户抵押贷款是指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为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所认可的可抵财产或权利作抵押而发放的贷款。贷款对象为借款人能够提供自有的或第三人所有的抵押财产,包括住房、写字楼、商铺、机器设备、交通工具以及其他不为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性权利,并且为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所认可。
农村信用社贷款要求是什么?
1、信用社自身组织的资金在满足支农的前提下,有充足的富余资金用于发放此笔贷款。每5000万元富余资金最多只能发放1000万元企业贷款。不得用拆借资金或人民银行再贷款发放企业贷款;
2、若发放此笔贷款,此企业贷款占信用社总贷款的比例不能超过10%;信用社最大十户贷款占总贷款的比例不能超过50%;
3、市州联社、信合办必须有贷款可行性论证报告,有充足的可贷理由,对存在的不足要有改进措施;
4、市州联社、信合办审贷委多数同意,其中:理事长、主任必须同时同意,分别鉴有“同意”字样;
5、市州联社、信合办主要负责人必须对上报的全部贷款资料签有“真实无误”字样;
6、贷款责任人(信用社、县联社、市联社信贷员、分管信贷的领导、主要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应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