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务审计中,注册会计师根据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可以发表四种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其中,保留意见是指注册会计师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具体来说,持保留意见的情形包括:
持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持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表明,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认为财务报表在除保留意见所述事项之外的所有重大方面是公允的。
持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具有重要意义。***者在做出***决策时,应仔细分析持保留意见的原因,并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保持审慎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