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保险是以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具体的说,它是权利人要求保险人承保对方信用的一种保险。为了帮助消费者更好的了解这个险种,今天小编为您带来信用保险种类的知识,一起来了解下吧。
商业保险
(1)贷款信用保险:是保险人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进行担保并承保其信用风险的保险。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贷款风险是客观存在的,究其原因既有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或决策失误的因素,又有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冲击等。这些因素都可能造成贷款不能安全回流,对此必然要建立起相应的贷款信用保险制度来予以保证。
(2)赊销信用保险:是为国内商业贸易的延期付款或分期付款行为提供信用担保的一种信用保险业务。在这种业务中,投保人是制造商或供应商,保险人承保的是买方(即义务人)的信用风险,目的在于保证被保险人(即权利人)能按期收回赊销货款,保障商业贸易的顺利进行。
(3)预付信用保险:是指以金融机构对自然人进行贷款时,由于债务人不履行贷款合同致使金融机构遭受经济损失为保险对象的信用保险。它是国外保险人面向个人承保的较特别的业务。由于个人的情况千差万别,且居住分散,分险不一,保险人要开办这种业务,必须对贷款人贷款的用途、经营情况、日常信誉、私有财产物资等做全面的调查了解,必要时还要求贷款人提供反担保,否则,不能轻率承保。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保单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外贸经营权的经济实体,采用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赊帐(OA)等一切以商业信用付款条件产品全部或部分在中国制造(军品除外),信用期不超过180天的出口,均可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也可以是适用于下述合同:规定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信用证付款的合同;由中国转口的在中国以外地区生产或制造但已向中国***申报进口的货物的合同;信用期限超过180天的合同;信用证方式改为非信用证方式,付款交单(D/P)方式改为承兑交单(D/A)方式或赊帐(OA)方式的合同;延展付款期限超过六十天的合同。短期出口信用的投保范围不包括出口货物的性质或数量或付款条件或付款货币未定的合同。
***保险
***保险又称政治风险保险,承保***者的***和已赚取的收益因承保的政治风险而遭受的损失,***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海外***者,开展***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鼓励资本输出。作为一种新型的保险业务,***保险于20世纪60年代在欧美国家出现以来,现已成为海外***者进行***活动的前提条件。
信用保险种类主要有商业保险、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和***保险,信用保险有利于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稳定发展、促进商品交易的健康发展和促进出口创汇。
信用保险是指权利人向保险人投保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的一种保险,是一项企业用于风险管理的保险产品。其主要功能是保障企业应收帐款的安全。那么信用保险的分类是什么?信用保险有哪些特征?
信用保险分为一般商业信用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商业信用保险一般只承保批发业务,不承保零售业务.同样,一般商业信用保险也只承保比较短期的商业信用保险,特别长期的长期商业信用保险一般也是不承保的。一般商业信用保险又分为三个类型,包括赊销信用保险、贷款信用保险和个人贷款信用保险。
出口信用保险主要承保出口企业在进行国际贸易的过程中,因为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或者该国的政治风险甚至战争风险等造成货款不能及时追回等造成出口企业损失的风险。出口信用保险根据承保风险的期限划分可以分为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和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这点是与一般商业信用保险不同的地方。
信用保险有哪些特征
靠前:承保风险具有特殊性
信用保险一般承保商业风险,但***支持开办的信用保险,比如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除了承保商业风险外,还承保政治风险。还有一些特殊的出口信用保险会承保战争风险。
第二:强调损失共担
信用保险与其他保险不太相同的地方就是强调损失共担。一般来说,即使保险公司进行了佩服,但是投保人还是要承担一部分的损失,这个承担的部分在5%-15%不等。
第三:风险调查困难
与一般保险产品不同,信用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没有实际存在的一个人或者一个企业的信用,而无论企业还是人,它的信用水平都不是非常好调查。一般,保险公司只能通过过去的信用记录来判断将来其信用风险的大小,但其实这种方法误差还是比较大的。
综上所述可知,信用保险一般分为一般商业信用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信用保险主要具有三大特征,即承保风险具有特殊性、强调损失共担以及风险调查困难。这些使得信用保险具有自身的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