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险中介行业协会是由在北京开展经营活动的保险中介机构联合发起,于2006年4月29日经北京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组织,现有团体会员117家,全部来自在北京开展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保险公估的保险中介法人机构。北京保险中介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文化理念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保险中介行业;维护保险中介行业利益和市场秩序;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公平竞争;成为行业宣传和联结社会的积极力量;成为保险市场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保险中介行业与***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推进保险同业间交流、协作;促进北京保险中介行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的发展。协会的工作核心是服务,基本职责概括为:团结、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组织机构和职责本会章程是协会开展社团活动和行使职能的依据,其中对组织机构设置和相应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现进行摘录汇总,以便指导工作。协会主要的工作职责包含两个方面:自律与服务: 1、重点发挥自律职能,促进保险市场公平竞争、会员单位依法合规经营。2、做好维权、协调、交流、宣传等工作,为会员单位、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提供优质服务。会员代表大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由全体会员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推选和罢免理事、监事;(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重大变更和终止事项;(五)决定其他应由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的事项。理事会理事会是行使会员代表大会职权的执行机构,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的职责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审议和颁布本会制定的自律规则、行业标准以及业务规范;(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六)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八)接受监事会提出的本团体***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常务理事会本团体设常务理事会,在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责靠前、二、四、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的职责:(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并向其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三)审查协会经费的收支情况及批准协会预决算方案;(四)推选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五)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六)决定协会机构的设置、撤销和相应人事的任免事项;(七)讨论、审议秘书处工作报告和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对秘书长的工作进行考核和监督;(八)通过单位和个人的入会申请,接受和批准会员的退会申请;(九)审议对会员的表彰、奖励;(十)审议对会员处罚或除名的决定;(十一)起草协会的自律规则、行业标准以及业务规范;(十二)研究、审议和决定涉及协会全体会员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会长职责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会长职责:(一)召集和主持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向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提交协会工作报告;(四)签发协会重要文件;(五)出席重要仪式;(六)其他应由会长履行的职责。监事会监事会是协会工作的监督机构,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其职责:(一)推选监事长;(二)出席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三)监督本团体及领导成员依照《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四)督促本团体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五)对本团体成员违反本团体纪律,损害本团体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六)对本团体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秘书处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贯彻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秘书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相应部门。秘书长为常设专职职位,对常务理事会负责。对秘书长的聘用、解聘和日常工作考核及相关问题的审核权,属常务理事会。秘书长的主要职责:(一)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二)组织实施协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决算;(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秘书处内设机构负责人;(四)主持办事机构其他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管理;(五)签发协会日常文件;(六)处理其它日常事务。协会事件北京保险中介行协会于2006年4月18日召开靠前届会员代表大会,大会通过了北京保险中介行业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了靠前届协会理事会、监事会,选举产生了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副会长、监事长及秘书长。经靠前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北京国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当选为北京保险中介行业协会会长。根据本会《章程》规定,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由全体会员的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为4年。理事会是行使会员代表大会职权的执行机构,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各单位会员可推选1名在职的主要负责人出任协会理事,组成理事会。本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并领导本会工作。根据本会《章程》规定,经常务理事会推选,并在常务理事中产生会长1名,副会长3名。秘书处为协会日常办事机构。秘书长为常设专职职位,对常务理事会负责。秘书长人选可采取由会长提名或业内招聘的原则产生,并需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报北京保监局审核。2010年1月7日筹备组召开靠前次工作会议,一是根据协会《章程》的规定,就北京保险中介行业协会第二次领导机构人选、秘书长人选推荐方案达成共识;二是通过了《北京保险中介行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草案)》。2010年1月28日召开筹备组第二次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筹备工作要求,并对大会各个环节进行了具体细致的安排。将《北京保险中介行业协会章程(草案)》进行了修改。协会的常设机构:协会秘书处协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成铭大厦B2座18H邮编:100035协会作用保险中介保险协会有用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