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百科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2024-11-13 15:54:39 来源:互联网转载或整理

一、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一)固有利益

固有利益的损害在缔约过失责任中主要是于缔约之际未尽保护义务而致相对方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应由加害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不存在是否以履行利益为最高限额问题。

固有利益赔偿范围主要指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的损害或损失。基本内容一般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的赔偿。此外致残的还应包括残疾人生活补偿补助费、残疾用具费损失、被扶养人扶养来源丧失的损失等赔偿,致死的还应包括丧葬费的损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丧失的损失等赔偿。就固有利益损失中的人身损失而言,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二)信赖利益的赔偿范围

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而直接损失主要包括:

1.缔约费用,如为了订约而赴实地考察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2.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如运送标的物至购买方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3.因缔约过失导致合同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4.因身体受到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等合同费用;

5.因支出缔约费用或准备履约和实际履行支出费用所失去的利息等。

间接损失主要包括:

1.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放弃的获利机会损失,亦即丧失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机会所蒙受的损失;

2.利润损失,即无过错方在现有条件下从事正常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利润损失;

3.因身体受到伤害而减少的误工收入;

4.其他可得利益损失。

二、《民法典》对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

第五百条 【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情况,一方面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不同范围来进行处理的,另一方面还需要根据过失行为造成的后果来进行**,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本文标签: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其他文章

  • 阜新银行存款安全吗 阜新银行安全吗
  • 锰酸锂上市龙头 锰酸锂股票的简要分析
  • 海南矿业为什么不涨 海南矿业股票为什么不涨
  • 中华保险是大公司吗 中华保险公司规模怎么样
  • 590002分过红吗 中邮核心增长股票基金有分过红吗
  • 商贷转公积金麻烦吗 商转公的流程有哪些呢
  • 完全不懂基金怎么入门 基金入门的方法
  • 猪肉行业龙头股一览表 猪肉行业股票的简要分析
  • 人民币的单位换算 人民币有什么单位
  • 央企有哪些 央企的主要内容
  • HTC UltraPixel像素技术(UltraPixel手机参数配置)
  • 马龙老婆个人资料简介(马龙的“校花”妻子夏露)
  • 佛头果是什么水果(水果界的牛奶布丁)
  • 老司机为什么喜欢大腿粗的更有肉感(对男生的吸引力很大)
  • 阿布扎比和迪拜哪个有钱(阿布扎比超越迪拜)
  • 安庆公主真实历史事件(朱元璋为什么杀安庆公主)
  • 卢旺达种族大屠杀前因后果(100万人三个月内被屠杀)
  • 韩国电视剧辱华情节(请回答1988细思极恐)
  • 第一颗原子爆炸成功时间(爆炸成功用了多长时间)
  • 鞠婧祎整容前后对比判若两人:出道前比赛照片被曝光
  • 黔ICP备190028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