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小企业来说有一定影响,在“社保入税”前,有不少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型实体经济企业等,会按照社会最低工资给员工缴纳社保。缴费比例提升,无疑短期内会对企业盈利造成影响。
根据国内最大的社保第三方机构“51社保”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2017》统计,社保缴纳基数完全合规企业只有24.1%。在“社保入税”入税后,这个灰***域就会消灭,企业按照员工实际薪资进行社保缴纳,如未执行会在税务部门的数据中体现出来,届时会被税务稽查部门查缉、处罚。
对以往不按照实际薪水缴纳社保企业而言,短期会有成本上升的问题;不过长期来看,这对企业是一个利好,让利员工福利,更好储备人才。
一、加大了企业财务税务风险。
企业申报员工人数不符或缴费工资低于实际工资,新增了企业会计、报税人员以及人力资源经理的风险。 企业会计税务人员因为社保缴费而进入“税收黑名单”的情况将可能大量出现,这是以前社保基金独立征收时未曾有过的风险。
二、企业劳资管理风险与成本加大。
劳资双方发生工资争议、社保缴费争议、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争议时,企业如不尽快妥善解决,将可能引发税务关注乃至稽查的风险。为降低企业合规风险,企业管理处理劳资矛盾向更多采用柔性协商、补偿的方式,企业用工成本加大。
三、社会保险缴费征收水平提升。
社保企业社保缴费数据与财务数据打通,实现了数据监管。税务局通过金税三期工程可以识别与同行业从业人数、单位人效配比、工资水平不相符合的企业。企业在监管压力下,社会保险费缴费合规率大大提高,社会保险征收水平提升,也为降低社会保险费征收率降低提供了基础。
其实像这样的情况,我们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如果没有争议,还是非常简单的,用人单位凭借工资表等材料,到就业部门补办用工手续,到社保部门申请补缴即可。
但是用人单位不给补,我们只能通过劳动维权的方式,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动维权的有效期是两年,时间从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
如果是公司给你个人没有缴纳社保,要去社保稽查科举报。如果是公司全体没有缴纳社保,则药去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用人单位拒不改正可以进行处罚,甚至行政处理强制执行。但是如果职工和用人单位就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有异议的话,就要申请劳动仲裁,确立劳动关系。确立劳动关系没有时效限制的。
因此,一般建议,用人单位不给职工交纳保险的话,尽快离开用人单位,索要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补交社保等等权益,如果拖久了,像双倍工资等补偿待遇就失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