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鞋机制的原理及功能
股票绿鞋机制是指发行人授予主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可以按同一发行价格向投资者超额发售不超过包销数额15%的股份。绿鞋机制主要在市场气氛不佳、对发行结果不乐观或难以预料的情况下使用。接下来具体说说为什么叫绿鞋机制
那么为什么叫绿鞋机制?绿鞋机制的原理及功能是什么呢?
一、为什么叫绿鞋机制
绿鞋机制及超额配售选择权制度,以为该机制最早是被美国波士顿一家绿鞋制造公司所采用,所以得名绿鞋机制。
二、绿鞋机制的原理及功能
新股发行的参与者一般包括三个方面:股票发行方、股票主承销商以及投资者。绿鞋机制就是一种属于主承销商期权,即承销商在股票上市之日起30天内,可以择机按同一发行价格比预定规模多发15%(一般不超过15%)的股份。当然也可选择放弃行权,这取决于新股上市后的走势。
股票上市后无非是上涨或破发两种情况。若股价上涨,那么承销商可以行权,要求上市公司多发行15万股给投资者,承销商从中赚取更多手续费,上市公司也可以募集到更多资金。多发行的股票可以缓解供不应求的状况,起到平抑股价的作用。
若上市后破发(发行价高于市场价),那么承销商会放弃行权,而是在二级市场以低于IPO的价格买入股票,再以以IPO的价格还给发行公司,从而赚取发行价与市场价之间的差额,这种人为的买单可以起到拉高股价的作用。
绿鞋机制的主要作用是稳定新股价格,防止新股发行上市后股价大涨或大跌,给予参与一级市场申购的投资者更多信心。
以上关于绿鞋机制的原理及功能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温馨提示,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绿鞋机制的原理及功能
超额配售选择权,是主承销商被发行人赋予一项选择权,可以根据市场认购状况,在股票上市后30日内,要求发行人额外发行一定数量的股票(通常数额不超过初始发行股票数量的15%)分配给对此超额发售部分提出认购申请的投资者。
或者以不高于发行价的价格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也可两者兼而有之,即主承销商按不超过包销数额115%的股份向投资者发售股票。
在绿鞋机制实施的情况下,承销商可以通过行使超额配售的权利稳定新股的股价。若股票价格跌破发行价,则主承销商可以行使超额配售所筹集的资金,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维护股价。
如果股票价格高于发行价,则主承销商可以要求发行人按照发行方案发行新股给认购超额配售股票的投资者,从而股票数量增加,若需求量保持不变,则股票价格有所下降,更为接近发行价。
绿鞋机制的功能:
承销商在股票上市之日起30天内,可以择机按同一发行价格比预定规模多发15%(一般不超过15%)的股份。
绿鞋机制的原理:
超额配售选择权是指发行人在股票上市后一段时间内授予主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按照惯例,获此授权的主承销商按同一发行价格超额发售不超过包销数额15%的股份,即主承销商按不超过包销数额115%的股份向投资者发售。
在本次增发包销部分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0日内, 当股票股价上扬时,主承销商即以发行价行使绿鞋期权,从发行人购得超额的15%股票以冲掉自己超额发售的空头,并收取超额发售的费用。
此时不必花高价去市场购买,只需发行人多发行相应数量的股份给包销商即可。实际总发行数量为原定的115%.
当股价下跌时,主承销商将不行使该期权,而是从股票二级市场上购回超额发行的股票以支撑价格并对冲空头(平仓),以赚取中间差价。此时实际发行数量与原定数量相等,即100%。由于此时市价低于发行价,主承销商这样做也不会受到损失。
股票绿鞋机制是指发行人授予主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可以按同一发行价格向投资者超额发售不超过包销数额15%的股份。
绿鞋机制主要在市场气氛不佳、对发行结果不乐观或难以预料的情况下使用。
拓展资料:
"绿鞋机制"也叫绿鞋期权(Green Shoe Option or Over-Allotment Option),根据2006年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48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这其中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就是俗称绿鞋机制。
该机制可以稳定大盘股上市后的股价走势,防止股价大起大落。工行2006年IPO时采用过"绿鞋机制"发行。
绿鞋机制稳定股价的作用原理:超额配售选择权是指发行人在股票上市后一段时间内授予主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按照惯例,获此授权的主承销商按同一发行价格超额发售不超过包销数额15%的股份,即主承销商按不超过包销数额115%的股份向投资者发售。
在本次增发包销部分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0日内, 当股票股价上扬时,主承销商即以发行价行使绿鞋期权,从发行人购得超额的15%股票以冲掉自己超额发售的空头,并收取超额发售的费用。此时不必花高价去市场购买,只需发行人多发行相应数量的股份给包销商即可。实际总发行数量为原定的115%.
当股价下跌时,主承销商将不行使该期权,而是从股票二级市场上购回超额发行的股票以支撑价格并对冲空头(平仓),以赚取中间差价。此时实际发行数量与原定数量相等,即100%。由于此时市价低于发行价,主承销商这样做也不会受到损失。
国际市场几乎每个新股发行都有绿鞋。在实际操作中,超额发售的数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一般在5%~15%范围内,并且该期权可以部分行使。 同时,承销商在什么时间行使超额配售权也存在一定变数。
行使超额配售权,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可以多融入资金,对于承销商来说,则可以按比例多获得承销费,利于新股的成功发行,在一定程度上也保护了投资者利益。因而是多赢的安排。
还有一个附加效果是,超额配售的股票一般会配售给与承销团关系密切的投资者,由于配售价格与发行价一致,并低于市场价,投资者有利可图,主承销商也可借此进一步巩固与各财团的关系。
在许可卖空的情况下,如果超额配售未获发行人许可,则被称为"光脚鞋"(Bare Shoe),一旦股票上市后股价上涨,包销商就必须以高于发行价的价格购回其所超额配售的股份,从而遭受经济损失。
绿鞋机制是什么意思
“绿鞋机制”又称绿鞋期权或超额配售期权,是指根据中国证监会2006年颁布的《证券发行和承销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如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4亿股以上,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超额配售选项”俗称绿鞋机制。这种机制可以稳定大盘股上市后的股价走势,防止股价大起大落。工商银行2006年首次公开募股采用“绿鞋机制”。
波士顿绿鞋制造公司首次公开募股(IPO)时首次使用“绿鞋”。它是超额配售期权系统的通用名称。绿鞋机制主要在市场气氛不佳,发行结果不乐观或不可预测的情况下使用。目的是防止新股发行上市后股价跌破或低于发行价,增强投资者在一级市场参与认购的信心,实现新股股价平稳过渡。新股从一级市场进入二级市场。使用“绿鞋”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融资规模,平衡供需。
拓展资料:
1、其主要功能是:自上市之日起30日内,承销商可选择以相同发行价发行超过预定规模15%的股份。国手可能启动绿鞋机制该功能的作用体现在:如果发行人股票上市后的价格低于发行价,主承销商将从超额认购股份中获得的资金超额认购投资者的预售资金从以不高于发行价的价格进入二级市场,再分配给申请超额认购的投资者;如果发行人股票上市后价格高于发行价,主承销商将要求发行人增发15%的股份,并提前分配给申请认购的投资者。增发股份的资金归发行人所有,增发股份计入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一部分。
2、显然,绿鞋机制的引入可以稳定新股的股价。因此,未来对于具有绿鞋机制的新股,自上市之日起30日内的快速上涨或下跌将受到抑制,上市初期的价格波动将趋于收敛。动作原理绿鞋机制稳定股价的作用原理超额配售权是指发行人在股票上市后一段时间内授予主承销商的期权。按照惯例,授权主承销商在同一发行价下超额认购不超过承销金额的15%,即主承销商向投资者出售不超过承销金额的115%。自增发股份上市之日起30日内,当股价上涨时,主承销商按发行价行使其绿鞋期权,向发行人购买15%的超额股份以冲销其空头头寸。其供过于求,并收取供过于求的成本。这个时候,没必要花高价去市场上买。仅发行人需要向承销商发行相应数量的股份。实际发行总量为原发行量的115%。
3、当股价下跌时,主承销商不会行使期权,而是从二级市场回购超额发行的股票以支撑价格,对冲空头头寸赚取中间价差。此时,实际发出的数量等于原始数量,即 100%。由于此时市价低于发行价,主承销商不会因此而蒙受损失。之前说过,一个完整的绿鞋机制有很多条件,最终的结局也是不同的。我举一个中国市场最常见的情况:在中国,在股票发行一级市场的认购阶段,承销商先增发15%的股份。中国市场尚无发行失败的先例。一级市场的认购者经常超额认购,因此这些股票通常可以出售。
“绿鞋机制”也叫绿鞋期权, 是指根据中国证监会2006年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48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这其中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就是俗称绿鞋机制。
功能主要有:承销商在股票上市之日起30天内,可以择机按同一发行价格比预定规模多发15%的股份。绿鞋机制的引入可以起到稳定新股股价的作用。今后对于可用绿鞋机制的新股,上市之日起30天内,其快速上涨或下跌的现象将有所抑制,其上市之初的价格波动会有所收敛。
“绿鞋机制”也叫绿鞋期权(Green Shoe Option or Over-Allotment Option)。
是指根据中国证监会2006年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48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这其中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就是俗称绿鞋机制。
该机制可以稳定大盘股上市后的股价走势,防止股价大起大落。工行2006年IPO时采用过“绿鞋机制”发行。
首先明白这之间有三者:发行人,主承销商,投资者。
三者关系:发行人(如农行)发行股票,由主承销商(证券公司)销售给投资者。
绿鞋:是一种选择权,主承销商可以选择要不要执行。执行什么?要求发行人多发行15%的股票给投资者的权利。
有了绿鞋机制,主承销商先“卖出”了15%的股票,募集到了115%的资金。但那15%的股票实际还没有发行,投资者还没有拿到手。投资者先多付出了15%的资金,暂时放在主承销商那。
上市后,有两种情况,一是股价高于发行价,主承销商当然选择执行权利,多卖出了15%的股票给投资者。15%的股票是主承销商要求发行人多发行的。发行人可以多募集到资金,主承销商可以多赚取手续费用(按照募集资金的百分比计算),先前超额认购的投资者(先付出15%股票的资金的那些投资者)这时候就可以拿到股票了。这是多赢的事儿。第二种情况是股价低于发行价,即破发。这时候,主承销商不行使让发行人多发行15%股票的权利。则会用事先超额发售股票获得的资金,按不高于发行价的价格从二级市场买入部分股票,然后再分配给先前提出超额认购申请的投资者们。比如农行跌到2.5元,那么主承销商就会用那些钱买入农行股票,这会有个价差,2.68-2.5=0.18元。这个价差主承销商会赚走。原先超额认购的投资者还是以2.68元的价格获得股票。
综上,多发行股票,利于股价不至于涨的太离谱,破发,有绿鞋保护,主承销商会买入股票,可以稳定股价,不至于跌的太深。但一般来说破发对于主承销商是挺没面子的事情,因为没法帮发行人多发行股票,投资者也遭受损失。
不知道有没有解释清楚,呵呵。
打个比喻
比如一只股票,募集100万,超额认购30万
那30万是登记在册,并没得到股票
开盘后如果股价跌破发行价,就使用这30万去买进
简单点就是这30万可以牢牢的托在买一的位置
买进的股票,归那30万是登记在册的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