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百科

银行催收方式的法律认定

2025-01-04 02:36:01 来源:互联网转载或整理

我国刑法对恶意透支”的概念中,以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作为恶意透支的构成要件,是司法机关衡量持卡人主观故意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客观尺度。1995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持卡人明知无力偿还、逃避侦查或自收到发卡银行催收通知3个月内仍不归还”,推定持卡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修改后的刑法虽然删去了明知无力偿还、逃避侦查”的规定,但以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来判定是否构成此类犯罪。那么银行催收”行为显然十分重要和突出。

根据我国信用卡的发展现状和法律环境,对于银行催收”没有在银行的信用卡章程和信用卡合约中作出较详细的规范和约定。实践中,各商业银行银行卡发行单位的做法不尽统一和完整,容易造成犯罪分子反侦查和逃避法律追究情形的发生。目前,中国工商银行牡丹贷记卡透支催收方式是电话催收、上门催收、书面催告。

电话催收、上门催收、书面催告均符合法律规定,但银行应当如何保存和采集这些证据,则是追究信用卡恶意透支犯罪的关键。工商银行在发生超过规定期限的透支行为以后,以自己电脑的记录单反映催收,是不准确的。上门催告没有记录和持卡人的签字,书面送达也没有持卡人签收。这些催收”工作只能是徒劳的,不具有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的意义。当然,持卡人有意躲避银行催收不留痕迹是客观事实。因此,笔者建议银行发卡机构,针对恶意透支,可以采用以下几种形式防范和采集证据:一是电话录音。调取发卡行与持卡人的通话记录,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使用;二是邮政专递。按照信用卡合约的规定,明确持卡人接收文件的地址及因持卡人的原因造成地址不明确或无法接收的法律后果;三是登门催告,应由银行业务人员两人邀请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到场催告,并由银行作出催收记录,由持卡人签字确认,持卡人拒不签字时,可由在场见证人签字证明。

本文标签: 浙商银行是什么银行

其他文章

  • 阜新银行存款安全吗 阜新银行安全吗
  • 锰酸锂上市龙头 锰酸锂股票的简要分析
  • 海南矿业为什么不涨 海南矿业股票为什么不涨
  • 中华保险是大公司吗 中华保险公司规模怎么样
  • 590002分过红吗 中邮核心增长股票基金有分过红吗
  • 商贷转公积金麻烦吗 商转公的流程有哪些呢
  • 完全不懂基金怎么入门 基金入门的方法
  • 猪肉行业龙头股一览表 猪肉行业股票的简要分析
  • 人民币的单位换算 人民币有什么单位
  • 央企有哪些 央企的主要内容
  • BING搜索国内版(bing搜索引擎入口国内版)
  • 班公湖事件中国死了多少人(班公湖八个手指实控情况)
  • 笔记本电脑什么牌子好十大品牌推荐
  • dnf奶爸基础精通流加点(DNF:如何成为合格奶爸)
  • 加里宁格勒是哪个国家的(加里宁格勒为什么是俄罗斯的飞地)
  • 梁子湖大闸蟹什么时候吃(梁子湖大闸蟹上市时间)
  • 李连杰的家世背景到底有多牛(李连杰真实身份是姓林还是姓高)
  • 安全门十大品牌(2021中国防盗门十大品牌排行榜)
  • 步步高v205是什么型号的手机(步步高音乐手机所有型号大全)
  • 黄旭熙怎么了(黄旭熙私生活风波事件真相)
  • 黔ICP备190028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