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风险高发的时代,保险已深入百姓生活,为人们规避风险、提供保障。但对于保险的理赔问题,很多人还是不甚了解。保险业为充分保障消费者利益,设定了一个
保险“宽限期”。下面小编就带您通过实际案例分析
保险“宽限期”的作用。
王女士是一位单身妈妈,膝下有一子。由于多年和儿子相依为命,王女士生怕自己一旦有个闪失,儿子没有“保障”,所以去年便给自己投保了多份
终身寿险,
保额20万元,年缴
保费4000多元,受益人是儿子。
今年5月,王女士投保的寿险又到了缴费时间。由于工作繁忙,过了一个多星期,王女士还没有前往保险公司缴纳保费。没想到就在这节骨眼上,王女士却不幸因意外身亡。而此时,王女士购买的保险也已经到期10天。
母亲的突然离去让儿子非常痛心,但他还是从母亲的遗物中找到了这几份终身寿险保单,准备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可仔细查看保单后,王女士的儿子发现,母亲今年并没有及时向保险公司缴纳第二期的保费。抱着这笔钱或许会打水漂的想法,他还是去保险公司问了问。出乎意料的是,保险公司快速通过了他的理赔申请。
“这倒是没有想到,我也以为没有及时交保费会影响到理赔。”对此,姚太太颇为不解。“保险公司之所以会做出如此决定,是根据保险条款中对于"宽限期"的规定。所谓保险"宽限期"指在分期缴纳保险费的保险合同中,在首次缴付保险费以后,如果投保人在各分期到期没有缴费,保险公司将给予投保人60天的宽限期限,投保人只要在"宽限期"内缴纳了保险费,保险合同就继续有效。”杜太太解释,王女士投保的这家保险公司的条款中规定,如果客户没有及时缴纳保费,而是推迟缴纳保费,在保险费到期日的次日起60日内,保险公司仍然承担保险责任。因此,在保险公司扣除王女士给其投保的终身寿险欠缴的当期保费后,其余部分身故
保险金便全部支付给了受益人—王女士的儿子。
不过,杜太太也提醒大家,意外险的投保单是没有这一项内容的,因为意外险属于
消费型保险,没有现金价值存在。
综上所述,“保险到期后如果没有及时续费,保单就会自动失效。”这是对保险理赔的一个误解。实际上,保险业为保单持有人设定的保险“宽限期”允许消费者因各种原因延后缴费,保单继续生效。需要注意的是,意外险的投保单是没有“宽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