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了解更多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信息,请参阅以下介绍。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被保险人在指定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项目费用,列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报销范围:
(一)住院医疗费用;
(二)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三)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四)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参保人就医要求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就医制度。参保居民患病就医时,须持医疗保险卡、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到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凭证享受医疗补偿待遇。患者本人可以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无须**转诊手续。因急诊、抢救或在异地生病的,可以在就近具备条件的医院治疗,但必须在7日之内向经办机构报告并**相关手续。
因病情需要或医疗条件所限需要转市级以上医疗机构治疗的,由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并到当地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诊手续。如果不按照规定**转诊手续而直接转到省级医院的,或自行到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将不予以报销,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自己承担。
三、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差别?
①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的差别,报销起付线根据医院级别也有不同。
一般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②出差、探亲及长期住外地参保职工在外地发生医疗保险费报销政策规定:
1、参保职工出差、探亲在外地发生医疗费用、只报销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外地急诊费用,非急诊原因住院,所有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2、参保职工在外地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按长期住外地人员性质报销医药费。
3、长期住外地人员应由单位提供证明,确定二所定点医院(应为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时**《镇江市长住外地职工医疗费报销卡》
4、长期住外地职工必须坚持节约原则按规定限量开药(每就诊一次,急性药量在3日以内,慢性病药量在10日以内,结核病、高血压病、糖尿病可延长到30日量),超过上述标准,药费不予报销。
5、异地工作人员的长期转诊需要当地指定医院签字,按照属地原则逐步转诊。转诊医院是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确定的特殊医院。个人先支付费用总额的10%,再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在其他医院,个人先支付总费用的20%,然后按照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