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3日,中国保监会发《多功能保险精算规定》,对适用范围、风险保额、多功能账户及结算利率、费用的收取、持续奖金、现金价值与责任准备金6部分做出了详细规定,下面简单了解下。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个人多功能保险和团体多功能保险。
风险保额
除本条第二款规定情形外,对于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满18周岁的,个人多功能保险在保单签发时的死亡风险保额不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20%。
多功能账户及结算利率
多功能保险应当提供最低保证利率,最低保证利率不得为负。保险期间内各年度最低保证利率数值应一致,不得改变。
费用的收取
多功能保险可以并且仅可以收取以下几种费用:初始费用、死亡风险保险费、保***理费、手续费、退保费用。
持续奖金
持续奖金是保险公司对持续有效的保单或持续交费的保单,满足合同约定条件时给予的奖金。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和产品说明书上明确说明持续奖金发放的条件及金额。
现金价值与责任准备金
现金价值指保单账户价值与退保费用之间的差额;责任准备金由账户准备金、最低保证利率准备金和其他保单利益准备金三部分构成。
多功能保险精算规定对适用范围、风险保额、多功能账户及结算利率、费用的收取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自《规定》实施之日起,多功能型人身保险的评估利率上限为年复利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