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转移流程简介
一、**流程: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
二、**场所: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
三、**时需提供的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一式一份(原单位或新单位盖公章);
(二)职工本人**的,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由单位经办人员**的,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需要**50人或以上职工的本地转移业务时,可不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单位证明一份并加盖公章(附转移职工明细:编号、姓名、证件号、公积金账号等),保证转移人员原始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生错误,由单位承担所有责任。
此项规定于2013年3月15日起正式执行.如果职工不经过原单位,由新单位为其**转移手续的,新单位须向职工确认是否存在欠缴住房公积金等异常情况,确定没有异常情况的才可给予**转移。由新单位**了转移手续的,原单位可到我中心前台网点查询本单位账户下人员变动情况。
小编提醒,每个城市的公积金转移流程是不一样的,具体还需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或者登陆当地的公积金网站,查看公积金转移业务**指南或者公积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