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我携带相关证件去报销费用,结果工作人员说我来晚了,不能报销,请问:新农合报销有时间限制吗?今天,本站小编就为大家介绍新农合报销时间限制相关规定。新农合大病结报流程1、非即时结报:参合人员患大病就医----新农合结报----大病保险结报----救助。
2、即时结报:参合人员患大病就医----在新农合实行即时结报的定点医疗机构(注:定点医疗机构已与大病保险系统实现对接)新农合窗口进行新农合结报----在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大病保险窗口进行新农合大病保险结报。即时结报所需材料:参合人员在即时结报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大病结报窗口结算时,提供参合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新农合报销凭证。
非即时结报所需材料:1、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合作原件。2、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记录、诊断证明、住院病历首页。3、医疗**复印件、新农合报销凭证。4、门诊病历(终末期肾病透析和血友病门诊治疗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时提供)。5、如委托他人申请,需提供**人身份证原件。
6、若参合人死亡,需提供参合人所有法定继承人身份关系证明、参合人的死亡证明(身故证明书、户口注销证明、火葬/土葬证明三者之一)、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银行卡/折。至于新农合报销时间限制,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及虞城县实施方案规定,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外地出差打工者,须在当地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并在住院5日内与县合作医疗办公室取得联系,由家人补办转诊手续,出院后10日内持规定的有效证件到县合管办**补助手续,否则不予补助。参合农民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需**转诊手续,转诊到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者,须持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和转诊证明报县合管办审批,经批准登记并在出院1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县合管办按照市级或市级以外就诊执行补助,否则不予补助。
为照顾到部分参合农民在县外就诊后因跨年度的原因不能及时按照要求返回县内进行补偿,该县每年都会将跨年度补偿的时间延后至本年度的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