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我国开始开放二胎政策,各地产假也开始延长,在基本的98天上奖励产假,那么2018年安徽产假是158天吗?国家规定是怎样的呢?在安徽购买了生育保险的职工们,这篇文章你很有必要读一下了。
2018年安徽产假是158天吗?
我们先来看两个规定: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中对于产假的规定:
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二)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产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综合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如果不是难产或者生多胞胎,安徽2018年产假就是在国务院规定的98天基础上加上60天,98+60=158天。
安徽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以合肥为例):
1、用人单位按照《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及时参保、连续缴费,其参保职工自履行足额缴费义务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参保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