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车险价格是多少
根据《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费是根据约定来的,因此具体多少要看你自己的选择,一般交强险必须交,一千左右,剩下的商业险,可以选择买,也可以选择不买,买的话根据投保年限等因素不同,费用也不全相同。
交强险的标准如下:
车辆大类 序号 车辆明细分类 保费(元) 调整前保费
家庭自用车
1、 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 950 1,050
2、 家庭自用汽车6座及以上 1,100 1,100
非营业客车
3、 企业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 1,000 1,000
4 、企业非营业汽车6-10座 1,130 1,100
5 、企业非营业汽车10-20座 1,220 1,300
6 、企业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 1,270 1,580
7 、机关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 950 950
8、 机关非营业汽车6-10座 1,070 1,070
9 、机关非营业汽车10-20座 1,140 1,140
10、 机关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 1,320 1,320
二、新商业车险保险责任更宽
1、原来车辆没挂牌时出了事故是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新条例也可赔。
为满足保险消费者对保险单“即时生效”的需求,此次条款删除了保险单中“次日零时生效”的约定,遵循契约自由原则,允许投保人在“零时起保”或者“即时生效”之间做出选择。
2、自家车撞自家人的,可以获赔
新条款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的,保险人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新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在商业车险条款责任免除中,将三者险中“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列入承保范围,也就是说开车撞了自家人也列入了承保范围。
3、意外导致车上人员撞伤的,可获赔偿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和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导致的车损也可以获得赔偿。
4、“高保低赔”问题得到调整
原来的高保低赔,即是投保车辆无论过了多少年,投保时都要按照新车购置价来缴纳保费,而在赔付时却只按比例进行理赔,但是在改革后,保费的确定就与新车购置价脱节了。比如新车一台价格是5万元,投保5万元,两年后按照折旧价格投保,不再是5万元。
主要看车主选择的保险公司以及购买的商业车险种类,具体的商业车险价格需要车主与保险公司进行商议。购买车险对于车主来说是很有必要,如果发生冰雹、台风、风暴等自然灾害导致了车上的人员受伤,车上人员意外撞击导致车受到了损伤同样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