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百科

监视居住程序是什么意思,监视居住的条件

2024-10-25 16:43:16 来源:互联网转载或整理

针对一些特别的罪犯,如孕妇、满75岁的老年人等,可以采用监视居住的程序,采用监视居住程序是有条件的,而且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那么监视居住程序是什么意思?小编在下文为大家解答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监视居住程序是什么意思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监视居住意见书,经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公安局局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和执行监视居住通知书。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监视居住决定书和执行监视居住通知书及时送达公安机关。

公安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监视居住的,应当向其本人宣布,并由其本人在监视居住决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法律规定的义务,告知其违反规定应负的法律责任。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宣布后应当立即将监视居住决定书、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送达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并告知公安机关在执行期间拟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住处、居所或者会见其他人员的,批准前应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经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依法对被告人重新**监视居住手续。监视居住的期限重新计算。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和审判。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核,最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决定。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监视居住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提出申诉,要求解除监视居住。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监视居住。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

公安司法机关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重复采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二、监视居住的条件

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较早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监视居住是为了更好地处理案件,对具有特殊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这类犯罪嫌疑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而且必须在居住地或指定的地点活动。那么。大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小编建议登录平台咨询在线客服。

本文标签: 监视居住

其他文章

  • 阜新银行存款安全吗 阜新银行安全吗
  • 锰酸锂上市龙头 锰酸锂股票的简要分析
  • 海南矿业为什么不涨 海南矿业股票为什么不涨
  • 中华保险是大公司吗 中华保险公司规模怎么样
  • 590002分过红吗 中邮核心增长股票基金有分过红吗
  • 商贷转公积金麻烦吗 商转公的流程有哪些呢
  • 完全不懂基金怎么入门 基金入门的方法
  • 猪肉行业龙头股一览表 猪肉行业股票的简要分析
  • 人民币的单位换算 人民币有什么单位
  • 央企有哪些 央企的主要内容
  • 佳能单反&微单镜头推荐(镜头选购指南建议收藏)
  • 湖南小吃排行榜前十名(湖南最出名的十种小吃零食)
  • TCL么么哒3S体验评测(么么哒3s上市价格)
  • 李芊墨结婚史(非诚李芊墨最新消息)
  • 割礼女性是割哪里(女性割礼是哪里的风俗)
  • 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吴亦凡事件的最新消息)
  • HTC惊艳S710d评测(s710d详细参数配置)
  • 2016韩剧排行榜(2016年最热门的十大韩剧)
  • 馄饨皮的做法(教你做薄又有韧性的馄饨皮)
  • 冬天消除衣服静电的好方法(冬天衣服有静电怎么办)
  • 黔ICP备190028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