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扣除依据如下所示:
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2.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这些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有相关的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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