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
小编介绍,武汉公积金贷款相关的政策有:武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实施细则、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等等,更多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内容,可以登录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看,或者拨打公积金查询电话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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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武汉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凡在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缴存地中心)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时,可向户籍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贷款地中心)申请**个人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异地贷款资格认定、审批要件与贷款地中心的要求相同,职工不能同时分别向缴存地中心和贷款地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异地贷款的房屋套数认定、贷款额度、贷款年限等,执行贷款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缴存地、贷款地的房屋套数、贷款次数合并计算。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手续。
异地贷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贷款的,按缴存地中心的提取政策执行。
案例二: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
(一)贷款对象
凡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以下统称管理中心”)按规定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二)贷款基本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三)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房屋房龄(以建成年份为准,下同)不超过20年(含20年),并且转贷人同意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