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2日,某网上**,2018年12月10日,河南柘城县发生一起3人群殴一名同学的校园欺凌事件,万万没想到,***者突然猝死,是疾病身亡,还是突然猝死,案情扑所迷离,需要进一步调查。那么,学校欺凌事件,学校需要负什么责任,猝死学平险可以保险吗?
12月12日,网友**,在12月10日,河南省柘城县一学校七年级8班,3名学生围殴一名同学,先动手的刘姓学生***后突然猝死。随后其家长到学校门口拉横幅“维权”,标语是“还我孩子命来”。12日下午,校方向北京时间记者证实了此事,并表示警方已介入调查。
视频显示:在一间教室内,包括猝死者在内的3名学生,把一个矮个同学围在门背后的角落里“拷问”,随后揪住头发、摁住脑袋群起围殴,被打者反击,但寡不敌众被打倒在地,其随后站起与3人理论。这时,先动手***的刘同学却突然身子一软、步履踉跄的退了几步后倒在地上。由监控视频可见,刘同学并非是被踹倒,倒地前与他人没有挨在一起。
凡是违法的事件保险公司都不赔。就被打伤而言分主观和客观两方面一是主观的被认定为斗殴保险公司是不赔的;二是客观的是在自己预料之外而被动的行为。除施暴方给予必须的赔偿之外个人医药费用保险公司给予95%以上的报销。
这个情况是由第三方造成的,医疗费用是无法报销的,需由学生的家长来负责。而且事出有因,因为是说了学生斗殴,导致身亡,这样不属于意外险的范畴内。所以,保险公司不会报销医疗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基于上述法条的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在举证责任上应该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本案中,学生家长需要向本院提交证明学校未尽教育、管理职责的相关证据。对于学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本院一般不予支持。
对于受害者来说,不要害怕向外界寻求帮助的行为会造成更坏的结果,当自我能力无法解决被欺凌的事实,应该主动积极的将受到欺凌的事情向第三方进行求助,求助的渠道很多,常规的求助对象有父母、老师、学校、社会公益组织。执法机关等。
被欺凌不需要懦弱,需要的正当合法并且有效的保护自己,逃避可以解决一时的问题,却解决不了后续的成长问题。性格的养成是众多小事件慢慢的积累而成,一个逃避问题的孩子,始终会遇到无法逃避的生活。
作为管理者,学校内建立一个平等互助有爱的学习生活环境,提倡同学之间的同窗之谊。对于发生过的错误行为应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教育批评,而不能因为某人而产生个例特殊情况。
作为执行者,与公益组织,执法机构联动,提供高压的惩罚手段,对于未发生的欺凌事件以预防为主,对于已经发生的欺凌事件应使用强制性的手段,确保其他学生不会受到事件的影响。
综上所述,***者猝死究竟是突发病,还是被打身亡,都不会获得保险赔偿,但是学校一定需要承担一定责任,毕竟学校有管理上的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