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企业取得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应按其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借记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企业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的,应按债券的面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按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