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规定,低保的保障对象主要为以下3种人员:
1、无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没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到失业救济金期内或失业救济满期仍没能再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员工和下岗失业人员在领到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和退休人员领到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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